关于警惕非资质自媒体、个人公众号虚假宣传,谨慎选择客运出行的声明
宜居石龙 2026-03-13 17:42

关于警惕非资质自媒体
个人公众号虚假宣传
谨慎选择客运出行的声明
尊敬的石龙街坊:
近期,部分非资质类自媒体、个人公众号、网络营销号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发布客运售票信息,涉嫌虚假宣传,误导群众出行。目前,网络上部分自媒体、营销号所宣传的售票渠道、接送服务、运营主体并非官方正规渠道,存在较大安全风险。请提高警惕,不要轻易相信非官方自媒体、个人公众号发布的售票信息,切勿通过无资质网络账号购票乘车,避免遭受不实宣传误导,造成财产损失或出行安全隐患。同时提醒广大市民,出行时请务必选择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及正规售票渠道。非法营运车辆安全隐患突出,一旦发生事故,乘客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。1. 查看证件:合法营运车辆应具备《道路运输证》;2. 电话咨询:拨打交通部门服务热线0769-86113790核实资质。如发现非资质自媒体、个人公众号、网络营销号存在虚假宣传,或涉嫌使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旅客的行为,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,共同维护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。
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石龙分局
2026年3月13日
审发|戴晓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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